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作安排,定于6月15日召开学校非学历教育、基础教育合作办学、校办企业、校医院等四个领域专项清理自查工作安排部署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6月15日(星期二)15:00
二、会议地点
长安校区校务楼311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学校相关领导;
2.自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3.教师干部培训学院(教师专业能力发展中心)、远程教育学院主要负责人;
4.国际汉学院、国际商学院、外国语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音乐学院、教育学部、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文学院、历史文化学院等单位行政副院长;
5.附属中学、附属小学、幼儿园、实验小学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6.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出版总社有限公司、教学仪器厂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7.校医院主要负责人。
四、相关要求
请参加会议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
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