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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移交2021届毕业生人事档案材料的通知

部门:档案馆 发布时间:2021-06-21 浏览:

校内各有关单位:

档案馆定于近期集中接收2021届毕业生人事档案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移交时间

2021年6月16日至7月3日

二、移交内容

1.本科生: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授予学位决定。

2.硕士:毕业生登记表、学位申请书、评阅意见书(2份复印件)、授予学位决定。

3.博士:毕业生登记表、学位申请书、评阅意见书(5份复印件)、授予学位决定。

4.党员材料、素质拓展表、体检表、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等材料,如果有,也需归档。

三、移交要求

1.每位学生的所有材料夹入毕业生登记表中;

2.以学院为单位,按学号从小到大顺序排列后移交档案材料;

3.本科生另一份毕业生登记表按学号顺序排列后单独移交。

联系人:王攀

联系电话:85310254

 

档案馆

2021年6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