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安部等五部委《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有关规定, 学校于2020年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和行前教育相关工作的通知》(师人〔2020〕128号),要求各单位定期开展因私出国(境)证照专项核查。为进一步规范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强化各单位主体责任,现将此次因私出国(境)证照单位自查和集中管理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单位自查
(一)核查对象
本单位全体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和六级及以上职员所持有的因私出国(境)证照,具体包括因私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
(二)证照收集
请各单位全面清查所有相关人员的证照持有及集中管理情况,逐人落实,真实、完整、准确填写《伟德国际1946源于英国教职工因私出国(境)证照持有情况汇总表》(见附件),组织收集应交未交的因私出国(境)证照。
各单位须通过此次证照自查,摸清本单位因私出国(境)证照的应交、实交名单,明确证照去向,由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和主要行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各单位须于5月18日17:00前将新收证照及《伟德国际1946源于英国教职工因私出国(境)证照持有情况汇总表》报送至人力资源部交流研修服务中心(校务楼404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Lyx@snnu.edu.cn。
对于参加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且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各单位须于聘任文件发布一周内,按以上程序收交证照。
二、证照集中管理
(一)证照领用
因私出国(境)证照交学校集中管理后,需要使用证照的教职工需提交纸质申请,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备案,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方可领用证照。领取的因私出国(境)证照须妥善保管,在使用完毕后一周内将证照交回人力资源部。新申办、换(补)发因私出国(境)证照的,应在领取新证照后一周内交人力资源部管理,并向所在单位备案。
(二)证照归还
对于证照已过有效期或已退休的教职工,本人可申请自人力资源部领回证照。
三、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因私出国(境)证照的自查和管理,做好政策宣传、证照登记备案和集中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证照管理台账,认真把关,严格审核,做到“应备尽备”“应交尽交”。
(二)相关教职工应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因私证照的集中管理工作。对于未按要求参与证照集中管理的,将影响因私出国(境)、海外访学申请等事宜。证照已交党委组织部管理的,应在《汇总表》中予以说明。如有故意隐瞒事实,拒不接受集中保管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
(三)对于违规办理、持有因私出国(境)证照,未经学校审批擅自因私出国(境)的,一经发现,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具体情况严肃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人力资源部交流研修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碧瑶;联系电话:85310357
人力资源部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