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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度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部门: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2-03-28 浏览:

各培养单位:

2021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多点爆发和持续影响,学校就业工作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校各部门、各培养单位、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学校就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预期目标。为进一步总结经验、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推动全员参与就业,促进学校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经就业中心研究、主管校领导同意,决定开展2021年度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培养单位热心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导师代表、教职工代表;各培养单位分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处级干部;2021届毕业班辅导员(本科生、研究生均可)。

二、评选名额

各培养单位限推荐1人参与评选,全校最终评选不超过10人。

三、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

2.在学生就业市场开拓、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困难毕业生帮扶等方面,有思路、有创新、有成效,在就业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开展就业创业指导有特色、有亮点。

3.能主动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质服务,维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正当权益,并受到学生广泛好评。

四、相关说明

1.坚持公平公正。先进个人由各培养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全校公示的方式产生。

2.突出实际业绩。要结合就业工作特点,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宁缺毋滥。

3.注重比例协调。各教学单位在推荐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推荐对象在全校的典型性、代表性和先进性,要注重推荐在学生就业中起到重要作用的导师代表和热心就业的教职员工,综合权衡后推荐最佳人选。

4.按时报送材料。各培养单位请于2022年4月18日(周一)17:00前将先进个人有关材料报送至新勇学生活动中心西20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ule2016@snnu.edu.cn。

推荐评选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就业中心吴乐老师联系,联系电话:85310327。


  

学生就业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