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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接收2021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档案的通知

部门:档案馆 发布时间:2022-03-10 浏览:

校内各有关单位:

档案馆定于近期集中接收2021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档案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移交时间

2022年3月11日至3月18日(工作日)

二、移交内容

2021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档案

三、移交方式

审核认定完成后,线上预约移交时间,提交目录清单。

使用教程:https://mp.weixin.qq.com/s/I6SaCJxMVRlpG8y2A2OAvA

提交入口:/index.html

四、移交地址

长安校区图书馆西附楼二层,档案馆人事档案室(2017室)

五、材料审核认定

各有关单位对接收的学生人事档案进行审核认定,并一一登记。材料如下:

1.毕业生登记表

2.学位申请书

3.授予学位决定

4.评阅意见书复印件或打印件(硕士2份,博士5份)

5.其他材料:党员团员材料、体检表、教师资格申请表等

说明:材料有就登记1,没有就登记0(填写方法和模板请查看本通知第三条移交方式)。

六、移交要求

1.每位学生的所有材料夹入毕业生登记表中。

2.以学院为单位,按学号顺序排好移交档案材料;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档案室王攀老师

联系电话:8531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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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