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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校内既有建筑物风险排查及安全性鉴定检测工作的通知

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1-09-14 浏览: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既有建筑物及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陕教工稳办〔2021〕21号)和学校党委《关于深入开展重大风险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将开展对校内既有建筑物的风险排查,并分批次对既有建筑物安全性进行鉴定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建筑物的风险排查

请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所在建筑物的风险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楼体是否倾斜、地基是否下沉、外观是否存在裂缝等风险隐患,如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上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公房管理科,电话85310372。

二、第一批次鉴定检测情况

(一)鉴定检测范围

学校拟在第一批次中对使用年限超过50年的建筑物以及部分已发现安全隐患的建筑物进行安全性鉴定检测。检测范围集中在雁塔校区,包括教学楼、学生宿舍楼、积学堂、校医院、图书馆、家属楼等共计29栋建筑物,详见附件。

(二)鉴定检测时间

2021年9月13日-20日

(三)鉴定检测机构

鉴定检测工作由陕西机勘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和西安建筑科大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共同负责实施。

三、相关要求

1.提高站位,全面落实管理责任

当前,全省正值迎接“十四运会”“残特奥会”的关键节点,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地统筹发展和安全。作为学校各类建筑的安全使用责任主体,要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和维护,消除各类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2.迅速行动,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各单位要在隐患排查整治过程中建立台账,序时进度,积极有序地做好既有建筑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整治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变结构布局、违法改建扩建、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筑物。

3.积极配合,高效完成鉴定检测工作

上述鉴定检测机构将组织专业人员进入相关建筑物进行抽查和检测,需要使用相关设备对既有建筑物进行诸如墙面铲除、小面积钻孔等作业,会产生噪音及少量建筑垃圾的,需要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协调沟通,保质保量,高效完成相关楼宇的鉴定检测工作。

4.做好相关人员的关心教育引导工作

各单位要前置思考,“提前一公里”做好相关楼宇居住或使用人员、相关管理人员的关心教育引导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9月14日